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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資訊:發案型態- 一般 / 發案金額- 依廠商報價
  • 聯絡資訊:若想立即連絡業主,請升級為付費會員
  • 有效期間:2013-03-28刊登 ~ 2013-04-16截止
  • 發案範疇:泥作石材
  • 評比指數:熱門度(41) 推薦數(0) 點閱率(4120) 回應量(0)
  • 發案摘要:屏東市國民運動中心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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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截止收件日期 : 102年4月16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2年4月17日 9: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292,515,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標價之5%。
E-MAIL : 未提供
廠商資格 :
甲等綜合營造業,餘詳如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審核之證件.文件]:如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招標附件清單及投標須知之規定。 [其他]:1.押標金應依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2項規定之方式繳納(詳投標須知) ;受款人:屏東縣屏東市公所。 2.投標文件應於投標期限前寄、送達指定地點,逾期無效。 3.廠商對於招標或契約文件規定有爭議時,得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提出異議、申訴。 4.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如因故停止辦公,則順延至次一辦公日原訂時間辦理。 5.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並請依公告方式購領,不另提供郵購服務。 6.廠商對於採購內容如有疑義,請逕洽本所工務課邱凡宇先生(電話:08-7518772)。 7.招標文件之日期、時間如有誤植,悉以本公告及更正公告之日期、時間為準。 8.招標文件或契約未明定契約生效需經雙方簽署方為有效者,以決標日為生效日。 9.請得標廠商注意「政治獻金法」有關「與政府機關(構)有巨額採購或重大公共建設投資契約,且於履約期間之廠商」不得捐贈政治獻金之規定,俾免觸法受罰。 10.餘詳如招標文件。 [附註]:廠商繳回剩餘價值合計新台幣170,000元,不計入標價、契約價金內,於機關支付尾款前繳入指定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