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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資訊:發案型態- 一般 / 發案金額- 依廠商報價
  • 執行地點:桃園縣 大園鄉 航站南路9號
  • 聯絡資訊:若想立即連絡業主,請升級為付費會員
  • 有效期間:2010-11-12刊登 ~ 2010-11-18截止
  • 發案範疇:電梯機電
  • 評比指數:熱門度(35) 推薦數(0) 點閱率(3479) 回應量(0)
  • 發案摘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航廈增設電梯、電扶梯、電動坡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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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名稱 : 第一航廈增設電梯、電扶梯、電動坡道工程
採購單位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 : 337桃園縣大園鄉航站南路9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蔡禹擎
連絡人電話 : (03)3982191
傳真號碼 : (03)3983791
截止收件日期 : 99年11月18日 17:00
開標日期 : 99年11月19日 14: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78,115,042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0,000,000元整

廠商資格 :
(一)具有相當實績者: 1、投標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十年內曾完成電梯及電扶梯(含電動步道)工程之下述實績: (1)電梯、電扶梯(含電動步或坡道)工程單次契約完工金額不低於本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五分之二;或累計契約完工金額不低於本招標標的預算金額。 2、實績認定原則: (1)採計軍、公機關及公、民營業主之實績,或為其分包之實績。 (2)投標廠商如提送其與他家廠商共同投標之工作實績,則僅計其本身之實績。 (二)具有相當財力者: 1、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1)或(2)項規定: (1)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本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分之一。 (2)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A淨值不低於本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 B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C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淨值四倍。 (三)廠商應檢附之實績證明、財力證明細部規定以及其他規定詳投標須知規定
附加說明 :
一、本工程須配合他案「國家門戶第一航廈改善工程計畫」施作,並配合其各項分區分期完工使用(其完工時間預計以100年8月31日為目標,惟至今尚未確定)而達成本工程各階段分區分期之竣工使用;若因本工程逾期而影響航站營運,則將依本契約第17條相關罰則規定辦理。 二、未來得標廠商經現勘瞭解及確認設計規格後,除非歸責於投標廠商,否則應先配合於民國100年5月1日啟用四座電動坡道(設備編號:C2A、C2B、C4A及C4B;含取得其使用許可證)。 三、配合「國家門戶第一航廈改善工程計畫」案,第一航廈中央區電扶梯設備(設備編號:B3及B4,或由業主另行指訂),除非歸責於投標廠商,否則應先配合應於民國100年3月31日前進場及施作,並續於2.5個月內完工。 四、本標案之押標金支票抬頭: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銀行名稱:台灣銀行桃園國際機場分行、戶名: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帳號:115031012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