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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資訊:發案型態- 一般 / 發案金額- 依廠商報價
  • 執行地點:彰化縣 員林鎮 中山路二段133號
  • 聯絡資訊:若想立即連絡業主,請升級為付費會員
  • 有效期間:2010-11-15刊登 ~ 2010-11-26截止
  • 發案範疇:環保公害
  • 評比指數:熱門度(26) 推薦數(0) 點閱率(2592) 回應量(0)
  • 發案摘要:臺灣省彰化農田水利會-新圳1-4小給等七件污泥挖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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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名稱 : 新圳1-4小給等七件污泥挖除工程(未超過TCLP部分)
採購單位 : 臺灣省彰化農田水利會
機關地址 : 510彰化縣員林鎮中山路二段133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簡秀媛
連絡人電話 : (04)8332581分機131
傳真號碼 : (04)8360416
截止收件日期 : 99年11月26日 9:30
開標日期 : 99年11月26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3,097,5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150,000元

廠商資格 :
(一)具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且登載可清除廢棄物之項目者,投標檢附證件:公司登記證明、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許可證、納稅證明書等需。 (二)土木包工業以上廠商須配合具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且登載可清除廢棄物之項目者共同投標,投標檢附證件:公司登記證明、營造業登記證、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許可證、納稅證明書。 註:污泥需由合法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處理,並出具證明無待處理事項始得請領工程款。
附加說明 :
一、各該項工程招標文件親自或通訊購領擇一。台灣省彰化農田水利會(以下簡稱本會)通訊地址:彰化縣員林鎮中山路二段133號。 二、領標地點:1.本會發包室;2.電子領標:// 請參考說明 三、親自購領招標文件者應當面點清,如有缺頁或未蓋招標專用章時應即要求補正;通訊購領者應持原購領招標文件於截標日前至原購領機關更正,否則所投標單無效時廠商不得異議。 四、招標文件工本費以郵局匯票(以購領單位為抬頭受款人)為限,郵購招標文件者並應備妥回件信封並貼足郵票,倘未符上述規定或違反"本會工程採購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之各項規定,則不予受理。 五、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一)請閱本會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二)票據應以台灣省彰化農田水利會為受款人(三)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會押標金專戶:土地銀行員林分行026-051-00420-4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證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押標金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日內退還);本會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四)以擔保信用狀、保證書繳納者,其有效期間應較開標日長三十日以上。 六、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會。 七、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本會工程招標注意事項及本會工程投標須知及附件,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本,違者所投之標單無效。 八、投標廠商應附之證件及標單等,如無法裝入本會所售之各項標封內,投標廠商應另備封套,將購領之標封正面剪下牢貼於自備之封套或紙箱上,並依投標須知有關規定裝封。 九、廠商如對各該項工程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自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向本會提出,逾期者將不予受理。 十、各標工程採標價在底價內之最低標價決標為原則。 十一、本工程履約金新台幣309,000元正。 十二、施工地點:彰化市,鹿港鎮,和美鎮 十三、其他詳如門首公告。